前律师获高等法院解除破产

高等法院已解除一名前律师的破产令。 2017年,税务局判决约翰·托宾赔偿405,808欧元,随后法院向他发出传票,裁定他破产。 他原定于 2018 年解除破产。 然而,由于托宾先生涉嫌未能就其资产问题与 OA 充分合作,负责处理其破产事宜的官员、破产管理人 (OA) 于 2021 年向高等法院申请延期,因此他仍处于破产状态。 OA 已从高等法院获得一项命令,临时延长破产期限,等待延长破产期限的动议和破产支付令的裁定。 他还对高等法院 2017 年的裁决提出上诉。 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都驳回了他的上诉。 该案于周一提交至马克·桑菲法官手中,OA 高级法官爱德华·法雷利告知马克·桑菲,双方已在庭外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并解决了此案。 法雷利先生表示,此事拖延的时间比预想的要长。 然而,他的客户对和解协议感到满意,现在要求法院撤销延长托宾先生破产令的动议。 法雷利先生补充说,包括试图裁定托宾先生破产的税务局在内的其他相关方并不反对和解协议。 法雷利先生表示,法庭还可以正式解除托宾先生的破产令。 法官指出,作为和解协议的一部分,托宾先生将为其破产财产做出财务贡献,并且他还向 OA 提供了额外的文件和信息。 法官补充说,这将有利于托宾先生的债权人。 综合考虑所有情况,法院决定驳回 OA 的动议,并正式下达命令允许托宾先生退出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