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 岁克莱尔男子被判犯有 25 项强奸女儿罪

照片 (c) Pixabay 法庭获悉,一名父亲从女儿三岁时开始多次对她进行性虐待,这种情况持续了 12 年多。 这名因法律原因无法透露姓名的 69 岁男子,在中央刑事法院对总共 48 项样本罪名进行审判后被判有罪,其中包括 25 项强奸罪和 23 项非礼罪。 虐待事件发生在 1977 年至 1989 年间,受害者年龄在 3 岁半到 16 岁之间。 法庭获悉,该男子不接受陪审团的裁决,坚称自己无罪。 在今天/昨天(周一)听取事实后,法官 Siobhan Lankford 女士将案件押后至 4 月 26 日终审。 一名当地警察告诉迪恩·凯利 SC(起诉方),这名女子回忆起第一起事件发生在她大约三岁半的时候。 她说,当她母亲外出时,她父亲带她上楼,并将她的手放在他的阴茎上。 然后他脱下她的衣服,把她弹到自己身上,期间他强奸了她。 虐待行为频繁发生,包括用手指插入她的阴道、强迫接吻、口交和强奸。 当她的乳房开始发育时,他在屋里经过她时会触摸它们。 当她16岁时,虐待就结束了。 该女子于 2019 年向警察局投诉。该男子于 2020 年 7 月被捕,并在采访中回答了一些问题,但否认了这些指控。 凯利先生向法庭宣读了该女子的受害者影响陈述。 她说她的父亲“偷走了”她的童年,她想知道如果她在“一个正常的家庭”长大,生活会是什么样子。 她说她不想看到父亲被起诉,但希望他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位女士说,他的不接受和虐待一样伤害了她。 她敦促其他性虐待受害者“迈出第一步”。 当地警方同意科尔曼·科迪 SC 的辩护,称他的当事人配合调查,并且最近没有引起警方的负面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