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茨最高法院对 Netchoice 的裁决是正义的

周一,最高法院 决定 最高法院没有对德克萨斯州和佛罗里达州的两起有关社交媒体法律的大案做出判决。相反,它将这些案件发回下级法院,指责代表大型科技公司原告的白鞋公司在过早阶段提起诉讼。Facebook 和谷歌贸易集团 Netchoice 将这些案件作为“表面挑战”提起,要求法院裁定这些法律的违宪行为远远多于合宪行为。表面挑战的胜利不仅会阻止这些法律,还会阻止未来的科技监管。 法院的判决 穆迪诉 Netchoice 这对 Meta、谷歌和 TikTok 来说是一个重大意外,也是一个巨大的损失。大多数观察家认为这些法律将被推翻,从而赋予科技巨头他们自己的豁免权——免于立法。他们的胜利是如此的预料之中,以至于一些新闻媒体已经为 Netchoice 预判了胜负。“最高法院推翻反审查社交媒体法,科技平台获胜”,最初的 赫芬顿邮报 标题写道,这正是法院 没做(它很快被编辑成更准确的“最高法院驳回社交媒体审核问题。“) 我听说 华盛顿邮报 有一个类似的预先写好的“打击”标题。 因为是发回重审,所以意见中的措辞都是 格言 (评论或意见,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真正重要的是案件已被送回。这对 数十项保护儿童的社交媒体法 最近通过了人工智能监管法案,以及其他涉及科技平台商业行为的消费者保护法。 然而,发回重审中的意见也起到了重要的信号作用。虽然这些意见听起来对企业有利,但它们也表明政府对各种社交媒体监管持真正的开放态度,具体取决于立法背后的动机、国家利益的性质以及监管类型。 卡根大法官撰写了多数意见,卡瓦诺、罗伯茨、巴雷特、索托马约尔和杰克逊也表示赞同。 Kagan 对企业非常友好,主要依据了三起事实模式截然不同的案件,这些案件都以第一修正案为由禁止州政府监管。她认为,社交媒体监管与报纸监管并无不同,报纸监管大多被第一修正案所禁止。卡根随后将她的广泛逻辑运用到 Facebook 和 YouTube 的精选信息流上,基本上得出结论,至少州法律的某些方面是违宪的。 但看似企业言论极端主义的言论墙实际上充满了不确定性,并且有迹象表明许多法规将被维持。 当前的问题 首先,卡根似乎最生气的是这些法律是出于特定的观点,旨在压制其他观点。她说,德克萨斯州的法律很可能不符合宪法,因为它“旨在压制”它不喜欢的言论。这种“压制意图”根本不是许多社交媒体法规的目的,比如禁止特定社交媒体设计功能的消费者保护法。其次,卡根赞同地引用了 特纳二世,该案支持了一项要求有线电视运营商播放本地电台的联邦法律,因为该案中州政府的利益十分强烈。显然,不同的州政府利益可能会有所不同;并非所有法规都注定要失败。第三,她明确表示,根据“用户表达的兴趣和过去的活动”对内容进行分类可能与平台对内容审核的管理具有不同的第一修正案价值。她写道:“我们在这里不处理那些算法仅响应算法在线行为的提要。”通过具体指出算法提要,她表明监管它们的法律可以通过宪法审查。 但也许最大的启示是 网络选择 案件的关键不在于卡根,而在于艾米·巴雷特 (Amy Barrett) 和肯坦吉·布朗·杰克逊 (Kentanji Brown Jackson) 法官将成为科技监管方面全能的摇摆法官。卡根需要巴雷特或杰克逊的多数意见;最终,两人分别表示同意,并且都表明了对科技监管的态度比卡根更为同情。他们将掌握未来任何决定的关键,因此,最重要的是要了解他们的观点,而不是卡根的观点。 杰克逊 持怀疑态度 关于 Netchoice 在口头辩论中越权的问题,杰克逊拒绝参与任何实质性讨论,表现出对被拖入理论争论的优雅抵抗。虽然杰克逊同意卡根的一些观点,但她尖锐地不同意卡根分析适用于 Facebook 信息流的法律是否合宪的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