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法》修改——出租车领域最重要的消息

4月24日,《道路运输法》修正案将生效,其中对出租汽车和客车等商业运输用车的环保要求进行了修改。 最重要的消息:

  • 2008年12月31日之前首次登记的车辆(发动机排量不得超过2000立方厘米)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可用于出租车、客车商业运输。
  • 如果汽车在 2009 年 1 月 1 日之后首次注册,则根据新欧洲驾驶循环 (NEDC) 方法,其产生的二氧化碳 (CO2) 最大排放量(以克/公里为单位)不得超过 140 克。七座(含)以下车辆的载重量为 190 克,七座以上车辆的重量为 190 克,前提是车辆符合欧 5 或欧 6 排放等级。
  • 如果汽车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后首次注册,根据世界统一轻型汽车测试程序 (WLTP),其产生的二氧化碳 (CO2) 最大排放量(以克/公里为单位)不得超过 180 克七座(含)以下车辆,七座以上车辆重量为 240 克,前提是车辆符合欧 5 或欧 6 排放等级。
  • 除其他外,《道路运输法》修正案规定,对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服务提供商在网站或移动应用程序上提供不合规承运人、司机或交通工具的处罚——处以七十至两百八十的罚款优良单位。
  • 修正案包括,如果承运人超过三个月没有客车,规划区或州城市市政府有义务取消出租车客运商业运输特别许可证(执照)。已获得出租车客运商业运输许可证。 另外,如果承运人超过三个月没有持有已发放牌照的客车,ATD将取消客车商业客运特别许可证(执照)。
  • 有关 ATD 颁发的牌照卡的信息将来也将在道路安全局维护和提供的电子服务中提供,其中也将提供有关向出租车颁发的牌照卡的信息。

    还计划对《税费法》进行修订,赋予国家税务局禁止在商业运输中使用出租车和轻型车辆使用机动车辆的权利。 修正案生效后,规划区、国家城市和交通运输部门将不再向禁止使用机动车从事出租车和客车商业运输的车辆发放牌照。

    欲了解更多信息:

    维克多·扎西斯,

    VSIA 汽车运输管理局

    公共关系主管

    电话:+371 67686485

    电子过去:[email protected]

    #道路运输法修改出租车领域最重要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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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2 12: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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