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的丈夫没有参与制作“母亲虐待儿童”视频

雅加达

警方对这名姓 R 的女子的丈夫(22 岁)进行了讯问,他被列为嫌疑人 虐待儿童 警方表示,R的丈夫并未参与到妻子骚扰和录像的案件中。

刑事调查副局长说:“我们已经检查了这名丈夫,确认他没有参与制作这段视频。” 波尔达地铁查亚 AKBP Hendri Umar 于星期三(2024 年 5 月 6 日)在其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

他说,R 的丈夫在接受调查人员讯问后,还被送往南坦格朗市妇女儿童赋权综合服务中心(P2TP2A)区域技术服务部门(UPTD)进行处理。

他说:“警方正在逮捕其丈夫,或将与南坦格朗联合警察局协调处理。”

据称,R 是出于经济需要而实施骚扰和录制、传送视频内容的行为,此前他承认自己是受到伊查·沙基拉(IS)脸书(FB)账号的委托,根据其指示制作视频。

此外,受害人的父母经济状况也十分困难,受害人的父亲每天靠卖艺为生。

“R 女士没有工作。她的丈夫,对不起,从事街头卖艺工作。当事人还住在 Pondok Aren 区 Pondok Betung 地区的一间出租屋里,房子只有 3 x 3 米宽,所以非常非常不适合小家庭居住,”他说。

他补充道:“从经济角度来说,当事人肯定确实需要钱来维持日常生活,所以他才有了勇气去做或者制作像目前流传的视频。”

目前,R 的健康状况仍在 Metro Jaya 警察局人力资源局心理部门接受检查。同时,受害者已由 UPTD P2TP2A South Tangerang City 进行心理康复治疗。

由于他的行为,R 被指控多项罪名。他被指控违反了第 1/2024 号法律第 27 条第 1 款以及第 11/2008 号法律第二修正案第 45 条第 1 款。最高刑罚为 6 年监禁或 10 亿印尼盾罚款

此外,他还被指控违反第 44/2008 号法律第 29 条关于色情罪的规定,判处至少 6 个月监禁,最高 12 年监禁,并处以至少 2.5 亿印尼盾、最高 60 亿印尼盾的罚款。

第三项指控,R 被指控违反第 35/2014 号法律第 88 条及第 76i 条(关于对第 23/2002 号儿童保护法的修订),判处 10 年监禁和最高 2 亿印尼盾罚款。

(jbr/i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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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09: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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