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诡计还是实质性辩论?

在宪法中提出保护自愿终止妊娠(堕胎)的提案及其在参议院目前的待遇之际​​,权利和自由之间的根本区别浮出水面。 目前的表格如下。 议会在其提案中打算制定《宪法》第 66-2 条,将堕胎置于司法当局提供的保障范围内,就像禁止任意逮捕(第 66 条)或废除死刑(第 66-1 条),参议院在第 34 条提到的立法者自由的权力范围内动议该案文: “法律规定了有关公民权利的规则和给予公民的基本保障。 »

当宪法没有包含任何权利和自由清单时,这些修改会引发问题。 这将是法国的一项创新,因为在世界各地,堕胎要么合法化,要么以尊重生命权的名义被禁止。

美国情感

尽管如此,从法律角度来看,目前的情况似乎很清楚:2001年的宪法判例和新的立法和监管框架,希望 “加强堕胎权”,赋予妇女请求终止妊娠的可能性。 2022年美国最高法院(多布斯裁决)引起的兴奋对我们保护制度的不可逆转性提出了质疑。

令人担忧的是,众议员和参议员提出了几项宪法修订提案,其中包括国民议会通过的一项以堕胎权为形式的提案,并由参议院将其转化为妇女自由。 其目标是通过宪法保障,防止对被视为个人和不可侵犯的教师的消灭。 堕胎权被描述为 “全球项目” 保证护理覆盖范围,然后就成为留给妇女自由选择的简单可能性。

参议院不阻止

从政治和议会的角度来看,参议院并不阻止讨论,而是通过公认的基本价值观开启关于堕胎的辩论。 毕竟,正如伯特兰·马蒂厄先生所言,宪法的目的还在于 “将政治共同体特有的价值观转化为法律”

在这个层面上,参议院支持的自由似乎是赋予妇女自主权,保护她们对身体的意志。 然而,如果自治作为对自由的承认是一项基本原则,特别是在医学背景下,那么它是否意味着绝对的自决权? 法学家肯定会回应说,规范建立了个人决定自己的框架,而道德反思则让讨论保持开放。 为了将堕胎纳入宪法,众议员和参议员必须在自治、自由和尊严之间进行仲裁,而堕胎则围绕这些问题进行。

反应强烈

补充一点,如果这场争论总是引起强烈的反应,那也是因为,当我们介入生殖健康领域时,我们进入了女性的亲密和性的领域,最终将女性的身体融入到了女性的身体中。宪法文本作为最高规范应当关注的特定主题。

最后,通过保证妇女获得合格的卫生服务来保护妇女的健康,以便她可以终止妊娠,而不是标志着我们认为已经结束的趋势的回归,即女性身体的法律具体化,再次在所有注意力的中心? 毫无疑问,讨论将导致将妇女的自由与卫生专业人员的自由联系起来,以维护医生的良心自由。 孟德斯鸠写道,法律不应该改变 “只有颤抖的手”。 考虑到修宪对这个问题的影响,他会给我们什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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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诡计还是实质性辩论
2023-03-08 09: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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