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为什么最高法院不应该试图做环保局的职责

雪佛龙原则的运作方式如下。环境法律公司地球正义 (Earthjustice) 的项目高级副总裁 Sambhav Sankar 在电话中告诉我:“国会有时会使用这样的措辞,‘建立一个系统,要求公司安装污染控制系统。’‘系统’是什么意思?雪佛龙说,当提到这个时,该机构可以尝试解释‘系统’的含义。当法官不确定某件事的含义时,法官会遵从该机构的定义。通过删除雪佛龙,罗伯茨大法官的意思是,‘当你看到‘系统’这个词时,法官,你必须弄清楚它的含义。’”

国会议员在制定法律时,会聘用自己的工作人员以及委员会和独立机构(如国会研究服务处)的工作人员,后者的任务是提供“及时、客观和权威的研究和分析”,不偏不倚。即使有了这些资源,法律(尤其是复杂的监管法规)的制定也包含着很大的模糊性,以便为未来的发展留出空间,并让各机构投入大量资源来确定如何最好地实施联邦政策优先事项。例如,历史上,由环境保护署来决定《清洁空气法》何时提到 固定的移动源 污染的定义,具体指烟囱、汽车和许多其他设备。法官没有相关专业知识来做出这样的判断,但现在如果他们审理与这些定义有关的案件,他们就被赋予了这种权力。

“法官天生就与社会隔绝。他们的工作人员充其量只是刚毕业的法学院学生,”桑卡尔说。“他们没有研究能力。他们只能听从案件当事人的指示。机构雇佣了成千上万的科学专家,他们经过多年的研究和利益相关者接触,了解监管决策的影响。”机构负责人还受任命他们的民选政治家的控制,这些政治家至少在理论上可以在选举日对他们的决定和他们任命的人的决定负责。法官——最臭名昭著的是最高法院的法官——相对不受民主问责制的约束。更糟糕的是,像 伦纳德·里奥花费数年 司法部门的堆积 这些官员都是由联邦党人协会等组织任命的激进分子和意识形态官员,他们受到污染企业和其他行业的捐款资助,而这些行业有既得利益,希望看到某些法规被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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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 19: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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