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规定,建筑商可能会质疑加州的收费

最高法院周五裁定,加州的开发商和住宅建筑商可能会对市县普遍收取的用于新建道路、学校、下水道和其他公共改善设施的费用提出质疑。

法官们表示,如果建筑商和开发商被迫支付不公平份额的公共项目成本,那么这些“影响费”可能违反宪法。

开发商认为,限制加州新建筑的高额费用将导致建造更实惠的新住房。

当此类索赔源自适用于城市或县新开发项目的“根据立法授权的收费计划征收的开发影响费”时,加利福尼亚州法院驳回了此类索赔。

但9-0 最高法院的判决打开了大门 对于这样的挑战。

这一决定可能会对加州产生广泛影响,因为地方政府越来越依赖影响费而不是财产税来支付新项目的费用。

但法官们并没有制定规则来决定这些费用何时变得不公平和违宪。

法官索尼娅·索托马约尔 (Sonia Sotomayor) 和科坦吉·布朗·杰克逊 (Ketanji Brown Jackson) 表示,他们支持法院在席茨诉埃尔多拉多县一案中的意见,因为法院仅限于允许此类挑战。

在加州过去的案件中,最高法院限制了政府官员要求业主做出让步以换取建筑许可证的权力。

1987年,法官们 文图拉海滩平房业主的裁决 他被告知,除非他同意允许公众进入海滨,否则他无法获得扩建房屋的许可证。 保守派多数派将这一要求描述为类似于“敲诈勒索”,并表示这违反了第五修正案的条款,该条款禁止“在没有公正补偿的情况下征用私人财产……供公共使用”。

在涉及一名商店老板被迫在其房产上允许自行车道的后续裁决中,法院表示,政府不得对业主施加此类特殊条件,除非能证明新开发项目会对业主造成直接损害。社区。

但此后的几十年里,尚不清楚这项产权规则是否也适用于开发费,以及费用由立法确定的情况,而不是向寻求许可证的单一所有者征收的情况。

法官艾米·科尼·巴雷特 (Amy Coney Barrett) 表示:“立法者对财产权的保护少于行政人员,这是没有依据的。 征用条款对两者同样适用——这意味着它禁止立法机关和机构对土地使用许可证施加违宪条件。”

此案是在业主乔治·希茨 (George Sheetz) 寻求许可在他位于萨克拉门托附近的普莱瑟维尔 (Placerville) 拥有的一块土地上建造活动房屋时发生的。 埃尔多拉多县告诉他,他必须支付超过 23,000 美元的“交通影响缓解”费。

部分资金将用于升级穿过该地区的 50 号高速公路。

希茨支付了费用并获得了许可,然后提起诉讼,质疑该费用违宪。 他在加州法院败诉,但最高法院同意审理他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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