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力《缓慢是风景的名字》:世间最难对付的人就是自己,能持之以恒就是人生的一大步了- The News Lens 关键评论网

搬运工活跃于各大影音平台早已不是新鲜事,「B站盗YouTube,抖音盗B站,YouTube盗抖音」的乱象层出不穷,时至今日,我们愈来愈难分辨谁才是影片的原创者。

B站(Bilibili)作为使用者生成内容(User Generated Content)为主的影音社群平台,自成立以来,已多次因为侵权的盗版和搬运影片而饱受批评,甚至吃上官司。事实上,B站在每部影片的介面上,都会标注「未经作者授权,禁止转载」,不过仍无法有效遏止盗片和搬运。

究竟搬运触犯什么样的法律?创作者在B站上遭遇侵权又要如何自力救济?影片授权给他人要注意什么?就让本篇报导带你一次了解。

美其名为「搬运」,实际却是「盗片」

在B站上,有许多专门搬运台湾YouTuber影片的频道,像是Dcard调查局、哈哈台街访等影片,就经常一刀未剪地被上传至B站。许多UP主虽然会在影片资讯栏附注「纯搬运,侵权删」,然而事实上,未经原创作者同意,径自搬运影片的行为,已明显违反著作权。

Photo Credit: 截图自Bilibili

B站哈哈台街访与Dcard调查局搬运影片

在B站上搜寻「视频搬运」、「油管(YouTube)搬运」、「抖音搬运」等关键字,就会发现有许多教学影片,教你如何从YouTube下载影片、删浮水印、上字幕,甚至教你如何在不违规的情况下,进行二次剪辑或二次创作。

只要成功搬运并顺利累积流量,搬运工便可开通创作激励计画,获取B站分润。对原创作者而言,不只著作权遭受侵犯,更损害自身经济收益。

影音创作者卖脑进入B站的契机,也是因为不甘影片遭搬运。由于一开始不清楚要如何透过平台内部监管机制下架搬运影片,卖脑只好私讯该名搬运工,以侵权为由要求删除影片。虽然顺利下架影片,但搬运现象依旧未能停止,于是卖脑决定采取平台双栖策略,同步把影片上传到YouTube与B站。

影音创作者黑仔熊则认为,影片被搬运根本防不胜防,就算搬运工创立「黑仔熊的官方搬运频道」,也只能无可奈何地放任事情发生。黑仔熊说,他与身边影音创作同好们仍是以YouTube作为主要营收来源,因此不会太过在乎搬运行为。

未经授权搬运有什么法律责任?

不论是台湾还是中国皆有订定《著作权法》保障著作人权益,以台湾的法律为例,著作人进行文学、科学、艺术或其他学术范围的创作,在完成时便享有著作人格权与财产权。

一般而言,下载YouTube影片再上传至B站之行为,涉及《著作权法》专为著作权人保障的「重制权」(中国法律称作「复制权」)。未经著作人同意,径自重制与复制影片的搬运行为,就是侵害著作权,并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或罚金等刑罚。

若在搬运影片的基础上,又再重新剪接、上字幕、翻译等行为,就会进一步触及到《著作权法》中的「改作权」,这样的侵权行为同样也可能面临刑罚。

侵害著作财产权的刑责,原则上采取「告诉乃论」,若著作人没有提告,司法机关不能起诉和审理。即使著作人不追究,也不代表重置与改作行为就是合法。

不过,只要遵守「合理使用」规范,就不构成著作财产权之侵害。《著作权法》第65条订定之判断基准有4项:

  • 利用之目的及性质,包括系为商业目的或非营利教育目的。
  • 著作之性质。
  • 所利用之质量及其在整个著作所占之比例。
  • 利用结果对著作潜在市场与现在价值之影响。

资锋法律事务所陈建佑律师接受《关键评论网》采访说明,即便搬运影片有注明出处,但因为逾越利用著作之比例,便不符合合理使用。另外实务上,还会去衡量侵权行为是否对著作人带来额外利益或更多曝光。

至于改作是否符合合理使用,律师陈建佑表示,通常法院会以「转化性因素」来判断,也就是改作之内容是否在原著作的基础上,创造出新的意义。

总而言之,只要在合理使用的范畴内,未经著作人径自重制或改作,就不会构成侵害著作权。

创作者如何捍卫自身著作权?

律师陈建佑向《关键评论网》表示,台湾创作者的影片未经授权被搬运到中国平台,基本上有2种解决措施,一是向网路平台申诉,二是采取司法途径,在台湾或在中国提起诉讼。

就现行B站监管机制而言,若使用者发现B站上存在搬运影片,依照B站的检举规定,申诉程序必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身份证明与证件号码,完成「资质认证」后,才能进一步提交侵权事由并完成检举。

若要采取司法途径解决侵权问题,律师陈建佑表示,要跨海至中国提起诉讼,除了缓不济急外,效益也十分低落。

不过,若在台湾提起诉讼,一旦胜诉便可持法院判决,向行政院数位发展部旗下的财团法人台湾网路资讯中心(TWNIC)声请「停止解析(DNS RPZ)」,让台湾使用者无法连上国外犯罪网站。此种机制虽然无法直接关闭设在国外的网站,但可以停止解析特定域名,台湾使用者便无法连上目标IP。

虽然创作者能够尝试以上述两种方法解决侵权问题,但律师陈建佑却无奈地表示,在平台申诉无效,司法程序不积极且旷日费时的情况下,除非像电影公司涉及庞大商业利益,不然对一般中小型创作者而言,几乎不会有人真的去提告,使得这个议题多半没什么讨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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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 达志影像

不采取法律途径,要如何对付盗片行为?

YouTube创作者叉鸡2020年发布一部影片分享对付盗片仔的招数,只要在影片镶嵌不明显的「辱华」浮水印(如:习近平小熊维尼),并按波特王的作法,向中国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匿名检举,提交辱华浮水印之截图,不久之后,搬运影片就会被删除。

透过随机插入透明度低的浮水印,便可在不影响观看体验下,发挥防盗效果。时过境迁,B站搬运与盗片情况依旧屡见不鲜,究竟叉鸡的作法是否还有效呢?

游戏攻略频道主「姆姆芭柒mumu87」不久前在〈我把盗片仔送去劳改了〉这支影片揭露,即便自己的频道经营规模不大,依旧被盗片仔给盯上。一支支辛苦制作的影片,被完整搬运、二度剪辑,甚至连文案都遭抄袭。

最让姆姆芭柒无法忍让的是,盗片仔直接仿冒姆姆芭柒的身份,利用搬运影片投稿「原神UP主激励计画」获取游戏奖励。于是,姆姆芭柒决定不再息事宁人,「非常问题,就要使出非常手段。」

姆姆芭柒想起叉鸡提供的防搬运方法,透过在影片中镶嵌辱华浮水印,接着向中国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提出政治类举报,只要符合「攻击党和国家制度及重大方针政策」、「破坏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以及「损害国家形象荣誉利益」等理由,就可顺利下架被搬运的影片,甚至让搬运工的帐号停权。

果不其然,完成举报后不到四小时内,搬运工的帐号就被封锁。姆姆芭柒呼吁,搬运行为绝对不能姑息,否则搬运工便可能冒用原创作者名义,不只搬运影片,可能还会发表与本人不相关的言论,后果不堪设想。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平台上,虽然也有侵权举报,但实际上,该平台仅处理个人隐私泄露、侮辱谩骂与诽谤诋毁这三个类别,智慧财产权与盗版侵权反而不在受理范围,导致创作者长年无从检举的窘境。

授权影片转载,要注意什么?

黑仔熊受访时提到,目前还是比较少台湾YouTuber自行经营B站,不过多多少少会收到中国网红行销公司的合作接洽,例如授权影片搬运,或授权协助经营B站帐号。获得授权后,网红行销公司就可能先行审核影片、剪辑触及违禁之片段,节省创作者花时间与精力管理B站频道的成本。

对于这种机会,律师陈建佑表示,「这是很好的契机,不过也要小心的开始。」他建议,创作者在谈授权合作时,双方要确认授权范围、分润计算,以及纠纷处理机制,像是要去哪里仲裁和提告。双方在订定契约时,必须注意这些细节,才能降低后续风险,避免产生过多复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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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肇九
核稿编辑: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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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1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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