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起出征钟明轩的访中影片,我们与「小粉红行为」可能只有一线之隔- The News Lens 关键评论网

全台约有5万5000个收容人,有被判刑的受刑人、被羁押的被告,以及正在接受保安处分或感化教育的少年犯等,他们在51个不同的矫正机关中过着与外界隔绝的集体生活,并等待着能够回到社会的那一天。 《关键评论网》整理了矫正机关的多项统计数据,包括超收情况、戒护人力、监所收容人的组成、刑期长短、再犯率与假释情况等,带大家一同「开箱」向来神秘的监所,以及活在其中「穿着囚服的国民」,他们做了什么而入狱、入狱后的生活情况。

北部超收最严重,看守所爆满反映的是问题是羁押

从统计数字来看可以发现,全台矫正机关超收情况集中在北部,超收最多的是有「天下第一所」称号的台北看守所。除了收容双北地区一到三审的刑事被告之外,包括桃园、新竹、士林、基隆、宜兰地方法院上诉到二、三审的刑事被告,也通通都关押在此,原本核定的收容人数为2134人,实际收容2606人,超收22%,其中收押禁见的人数更是连年增加。台北监狱超收率也超过20%。

监所关注小组指出,矫正机关在收容人犯时,有个基本原则是要分别收容不同类型的人,例如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分开,死刑犯和一般犯人分开。可是因监狱太满,导致像高雄燕巢的第二监狱内,有死刑犯又有少年犯,门口一大堆招牌,各种不同的功能。

根据他们访谈受刑人的经验,就曾有死刑犯反应过,不希望自己的狱友是还在开庭受审的人犯,一直来来去去,经常要重新适应。然而实际上进去怎么关、怎么分配房间,外界很难监督查证,就算有混住,矫正机关也不会承认,因为这很明显是违法的,也违反国际公约的基本要求。

监所关注小组理事长陈惠敏表示,整个矫正体系最麻烦的地方在于资源匮乏,所有决策都围绕在此,为了应付资源匮乏,经常挖东墙补西墙,把人犯从一个监所移到另一个监所。假如超收率降不下来,就把核定容额提高等,但这些都非长久之计。然而监所扩建困难,可能好不容易和国防部借到一些闲置土地,又因邻居里长抗议卡关,顶多原建物往上增建。

因为看守所人太多,曾有几个看守所联名发文给地检署,希望他们加快处理被羁押的人犯的案件,结果监察院纠正矫正署,说行政部门不能干预司法、要求法院尽快审理。但陈惠敏认为,看守所的诉求情有可原,人犯羁押的时间过长,就会导致收容压力过大。

陈惠敏认为,现在羁押时间是个问题,罪刑尚未确定前,任何的剥夺自由都该有充分理由。例如检察官要办案,不能让人犯脱逃或是湮灭证据、串供等,可是有不少人都曾反映,在看守所被羁押数个月,唯一有见过察官或法官就在延长羁押庭,调查几乎没进度。这也不免让人质疑,是否是在「押人取供」?这些人在看守所,因为还不是正式服刑也不能离开舍房去做劳作,每天关房里和原本的日常生活极大落差下,又不能与外界接触联系,「很多原本不认罪的就认罪了,因为他们太害怕了」。

虽然羁押最后可以抵免刑期,但假如最后是判决无罪呢?陈惠敏表示,检察体系和司法机关确实可以想想有没有更快消化处理这些被羁押者案件的方式。

台湾监狱戒护比逐年改善,但仍远高于国外

经统计2023年8月31日,全台监所戒护人力总数为6076 名,收容人总数为55723 名,戒护比约为1:9.2,也就是1名戒护管理员要负责看管9.2个监所收容人。虽然近年戒护比已持续改善,但相比英美国家、日本、新加坡和香港等,还是偏高。

根据法务部矫正署109年委托研究计画「矫正机关性别平等与公务人力评估- 监狱官与监所管理员考试性别设限之实证研究」的研究报告指出,目前我国矫正机关戒护人力不足造成勤务负担过重,合理的戒护比至少应降至1:6至1:8之间,目前仍有段距离。

戒护勤务分成「日勤」与「夜勤」两种。日勤为上班日早上8时上班,当日18时下班,中间备勤2小时,就像一般上班族,每日白天工作8小时。夜勤则为全年不分日夜轮值,上班日是上午8时上班,隔日上午9时下班,值班16小时与备勤9小时。也就是夜勤戒护人员每次上班,劳动与待命时间长达25小时。

监所关注小组指出,相较于日勤,夜勤的人力很少,压力最大的就是夜勤和假日,因为多数戒护人力都放假的时候,可能会变成一个人要顾上百个受刑人,这是非常难以想像的压力。且夜间也较易遇到有受刑人需要戒护外医的问题,因为通常都是晚上在舍房内比较容易出状况,假如有人身体不舒服,管理员就要立刻回报卫生科长,由上级判断是否要紧急送医。 1个受刑人送医,需要有2个戒护人员陪同,留下来值班的人力就会更加吃紧。

监所关注小组表示,他们访问过的管理员都说,值班夜勤时按照规定巡逻,例如要求1条走廊25分钟走完,平均一个地方停留5秒,整夜来回走时,最希望的就是赶快天亮、不要出事。

陈惠敏指出,虽然管理员也是排班制,理论上应该和医院一样,大家都轮班夜勤,但实际上还是有排序,例如老鸟可以先选除夕休假,会有这个默契。矫正体系中潜规则很多,非常像军队,也有很强的阶级感。让戒护管理员的工时合理、压力减轻,是矫正机关很大的挑战。

法务部在今年4月推出「强化纪律及戒护管理效能」实施计画第三版,盼透过检讨必要勤务、强化结护点的轮调等方式来减轻戒护管理员的负担。

各国监狱戒护比与收容情形

在监狱里的人都是杀人放火的大坏蛋?

事实上,监狱里关最多的其实不是杀人、抢劫或性侵犯,而是毒品犯,大约占了4成。过去第2多的是酒驾犯,也就是触犯公共危险罪的人。近年随着诈骗越来越猖獗,现在诈欺犯已经跃升到第2名,毒品、诈欺和酒驾3种罪犯相加就有超过6成以上,也就是全台约5万5名受刑人当中,有超过3万3千人都是犯上述3种罪。

监狱里的人都犯什么罪?

刑期长短两极化,长刑期的收容人最多

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到,监狱中的受刑人,刑期越来越两极化。其中3年以下短刑期的占比约15.7%,长刑期的占比约18.1%。

陈惠敏解释,法务部2006年起推动「两极化刑事政策」,其中「宽严并进」措施,让轻罪更轻、重罪更重,但实务上,后者效果更明显;例如「三振条款」让累犯再犯时要先把前案刑期服毕才能假释,重罪者甚至终身不得假释,还有「数罪并罚」,和过去无期徒刑收容人服刑10年后即有机会申请假释,现已变为25年。这些是要把他们认为想像中「重复犯罪」的人,留在监所的时间拉长。

这种政策方向会让收容人刑期变长,也加重监所收容人老化现况,随之而来的就是监狱高龄化的医疗健康等问题。

监狱里受刑人都被判几年?

假释很容易,所以判重一点也没关系?

许多人都以为,入狱服刑只要期满一半就可以假释出狱,所以「判重一点也没关系」,因为刑期有「打5折」,不过根据统计结果可以发现,受刑人平均都要服满七成刑期才能获得假释,而且近年来假释的门槛越来越高。

监所关注小组认为,虽然大家不太敢承认假释是一种恩给,但执行起来就是那种对受刑人施恩的感觉,并非正式的刑罚手段。陈惠敏直言,受刑人可以申请假释,但能不能过没人说得准,例如张锡铭案,假释变得毫无可能但又原因不清。

他观察到,在申请假释时,受刑人越来越被要求「和被害人和解、取得原谅」,但并受刑人通常已经必须赔偿被害人,能否在审判阶段就和解则不一定,而且有些受刑人的犯罪并没有特定对象,例如可能是随机抢钱或是偷窃,入狱后也无从找到被害人。另一个问题则是「重复评价」,也就是受刑人已因所犯之罪入监服刑,但当他依法申请假释时,审查委员再次批评他的罪行重大,因此不给予假释。

最后则是要求假释出狱的人必须要有「入住证明」,也就是必须证明自己有地方可以住。但很多受刑人都已和家人关系疏离,实务上也几乎不可能要求房东出具相关证明,在狱中也没办法事先先找房子,导致受刑人为了申请假释不得不先「借个房子挂名」,这也成为一个假释的困难门槛。

收容人平均要服满7成刑期才获假释

近年假释出狱占比降低,陈惠敏解释,因为现在假释的标准提高,光从假释送审的评估表格就可以看出越来越困难,就监所关注小组长期和受刑人互动的观察,很少有人可以假释申请一次就过。加上现行规定为,遭处有期徒刑且执行超过刑期的一半可申请假释;遭处有期徒刑的累犯超过刑期的2/3,且有具体悔改的表现,才能申请假释。

由数据就可看出,虽然其中毒品犯占所有假释出狱的人犯最多,可是毒品罪的累犯也很多,累犯的门槛又比初犯更高下,整体来讲还是多数的受刑人都不容易假释。

历年假释出狱人数变化_(1)

陈惠敏表示,俗称的「三振条款」中,可以从立法理由看到微妙之处,为何无期徒刑不适用三振条款,有期徒刑才有?因为无期徒刑本来就要25年才能申请假释,申请了还不一定出得来,以国人平均寿命来看,出来后「余命」所剩无多,所以不能让无期徒刑又有三振条款,会给人我国「刑罚严峻」的感受。陈惠敏直言,这就是现在台湾刑事政策的长相,也是整体社会对于刑罚的看法,不管是怎样的重刑犯或是累犯,考量的是出来后还能活多久,「讲白话就是让你关出来可能也差不多了,但不至于让你死在监狱里,这是很缺乏人性尊严的。」

出狱后,再犯率最高的窃盗和毒品

根据警察大学犯罪防治学系的研究统计,假释受刑人复归社会7年后再犯率为50.1%,出监后13到24个月的再犯率为最高,追踪至第3年累积再犯率为71.1%,其后再犯率逐年下降。而出狱后再犯率最高的是窃盗罪,有41%的受刑人会再犯。

有一说法认为,窃盗罪非属重罪,法官通常不会判太重,导致受刑人抱着侥幸心态。监所关注小组认为,在服刑期间多数受刑人并无法习得一技之长,出狱后带着更生人的身份也很难找到适当工作,他们几次调查不少受刑人都说「出去以后回家种田,或是做个小生意」。但实际上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有资源从事务农或是自行创业,遭遇挫败后更容易走回老路。

再犯率次高的则是毒品罪,毒品罪本来就占受刑人中的大宗。根据研究,有不少人在服刑期间,反而有机会建立更绵密、丰富的毒品社群网络,加上长期与社会隔绝,受刑人离开监所后,还是在和同样的社群往来,以至于出狱后脱离毒品更加不容易。

出狱再犯率最高的罪名

监所作为将犯罪者囚禁,并与之外界隔绝的场所,一方面为了让社会变得安全,一方面也同时肩负矫正教化受刑人的责任。不过由于监所长年面临各项资源不足,人力、经费、空间缺乏下,虽然能有效将受刑人「关好关满」,并让他们在监所中勉强维生,但能够使他们真正改过向善、复归社会的矫正再犯成效并不如预期。

监所关注小组认为,在台湾的刑事政策方向下,犯错的人一犯再犯,多次出入监狱,且越来越难获得假释,被关越久就越难复归社会,导致恶性循环。虽然关久了大家看起来「变好了」,但实际上是与社会严重脱节的,永远有一群人会一但犯了错就永难翻身、重新来过,即使他已被判刑入狱,付出代价。

陈惠敏提出他的担忧,认为台湾似乎在走向实质的废除死刑,但取而代之的是「终身监禁」,然而早在2012年,欧洲人权法院就称,终身监禁是一种极端酷刑,结果台湾却好像越来越往这个方向前进。

如何能给犯错的人机会,如何让矫正机关发挥其真正的矫正教化目的,这些都将是未来严峻的挑战,而社会对于这些人的理解,也将是关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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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编辑: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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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起出征钟明轩的访中影片我们与小粉红行为可能只有一线之隔 #News #Lens #关键评论网
2024-02-27 23: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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