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U对多伦多警察在导致两人受伤的车祸中的速度表示担忧

去年,一名多伦多警察开车接到入室盗窃电话时, 撞上一辆民用车辆 两名重伤者已被该省警方监管机构排除,但人们对他前往现场的行驶速度表示担忧。

在一个决定中 4 月 19 日发布的消息显示,安大略省特别调查组主任约瑟夫·马蒂诺 (Joseph Martino) 发现,在发生在附近的撞车事故后,对这名警察提出刑事指控“没有依据”,该警察仅被认定为调查警官 (SO)。 湾景大道和谢泼德大道 12月23日。

然而,马蒂诺指出,导致事故发生的警官驾驶的某些方面“相当危险”,特别是巡洋舰的速度,以及车辆在与车辆“猛烈”相撞之前正在北行车道上向南行驶的事实。丰田凯美瑞。

报告指出,紧急救援人员于晚上 7 点 55 分左右被召集到碰撞现场,当他们到达时,他们发现一名男子和一名女子受了重伤。 事故发生时,他们的两个“小”孩子也在车内,但没有受重伤。 所有四人均被从车上救出并送往医院。

报告指出,这名警官及其搭档在事故中没有受伤,并下车帮助凯美瑞的乘客提供帮助。

发生了什么?

晚上 7 点 50 分,这名警官和他们的搭档将车停在芬奇大道以北的莱斯利街 (Leslie Street),当时他们被派去北约克接听入室盗窃案。

根据巡洋舰的 GPS 记录,该警员在芬奇大道上的最高时速为 136 公里/小时,而该处的限速为 50 公里/小时。 当警察向南转向湾景大道时,那里的限速也是 50 公里/小时,他们的最高时速为 125 公里/小时。 当时巡洋舰的灯和警报器都亮了。

当车辆沿湾景大道向南行驶时,警员们遇到交通拥堵,于是进入左转车道,最终进入北行车道,以便更快地到达现场。

报告指出,警察赶到现场时没有发生任何事件,直到他们接近 Bayview Avenue 和 Teagarden Court 地区,那里有一辆民用车辆试图从南行车道调头进入北行车道,这是该地区禁止的做法。交叉路口,如附近凸起的中心岛上的标牌所示。

报告指出,当时巡洋舰与凯美瑞的驾驶员侧相撞。

报告指出,在撞击前约 0.6 秒,警官踩下了制动踏板,车辆的速度从约 97 公里/小时减至 79 公里/小时,凯美瑞也从约 12 公里/小时减慢至 8 公里/小时。

这张图片中可以看到 2023 年 12 月 23 日,一辆多伦多警用巡洋舰与一辆民用车辆发生碰撞。 (SIU)

马蒂诺在决定中指出,当时潮湿多雨的天气“加剧”了与警员速度导致事故相关的风险。

“我承认,SO 操作巡洋舰的方式的某些方面,特别是在导致碰撞的时刻,可以说是相当危险的。 像 SO 那样高速驶入迎面车道必然会危及公共安全。 然而,我无法合理地得出结论,认为该警官的行为明显偏离了当时情况下的合理谨慎标准。”马蒂诺写道。

“当然,如果SO在接近时降低车速,然后在北行车道上超越南行车辆,他可能能够对投诉人#1的车辆做出反应,在碰撞前停车。 然而,这种轻率行为与减轻处罚的考虑因素相权衡,并未超出刑法规定的注意限度。”

马蒂诺还指出,警察在根据《公路交通法》“合法履行”职责时不受速度限制。 马蒂诺写道,虽然该规定不允许警察“全权”超速,但它确实“反映出法律承认警察在履行职责时有时必须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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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2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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