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关于药物堕胎,高等法院可能会做正确的事

反堕胎医生声称他们有权要求法院严格限制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批准的药物,仅仅因为他们不想治疗可能出现并发症的女性,这似乎总是牵强的。

他们有资格提起此案吗? 他们是否有任何证据证明他们受到了如此严重的伤害或伤害,以至于有理由限制 FDA 批准的米非司酮的使用,米非司酮是药物流产的两种药物方案中的第一种?

这些是最高法院提出的问题之一 听取口头辩论 周二,反堕胎组织希波克拉底医学联盟(Alliance for Hippocratic Medicine)在德克萨斯州发生了一起案件,该组织声称 FDA 在 2000 年将米非司酮投放市场之前没有对其进行充分研究。

去年,美国地方法院法官 Matthew J. Kacsmaryk——堕胎的坚定反对者—— 统治 支持该联盟,该联盟希望将该药物撤出市场。 拜登政府向第五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该法院允许医生继续开出米非司酮处方,但须按照 2000 年批准的药物使用方式。 FDA 在 2016 年和 2021 年取消了对其使用的各种规则和限制(在案件进入上诉程序期间,最高法院搁置了法院的变更。)

令人欣慰的是,法官们似乎对一群不开堕胎药物的医生是否有权对已安全使用了二十多年的批准药物提出投诉表示怀疑表示怀疑。 (严重并发症 发生率不到 1% 的三分之一。)他们大部分时间都在询问有关站立的问题,而很少询问米非司酮在更多限制下是否会更安全。

这表明法官们最终可能会在几个月后做出裁决时站在 FDA 一边。 如果他们做出不利于 FDA 的裁决,那将是一场噩梦,因为该国将对该国最常见的堕胎形式实施全面限制。

去年, 63% 在美国诊所进行的 100 万例堕胎中,有 100 万例是通过药物进行的。 即使是加利福尼亚州和其他拥有强有力堕胎保护的州,药物堕胎的获得也会受到限制。

例如,如果最高法院裁定药物流产只能根据 2016 年之前生效的法规进行,这将结束通过远程医疗预约和邮寄获取处方的做法。 它可以缩短孕妇获得处方的窗口并增加所需的亲自医生就诊的次数。 总体而言,更多限制的负担将最严重地落在那些最难获得任何堕胎方法的人身上。

有利于原告的裁决可能会为 FDA 批准其他药品带来挑战,并可能对新药的开发产生寒蝉效应。

尼尔·M·戈萨奇法官周二询问,原告医生对他们的伤害采取的补救措施——取消对药物的限制——是否超出了必要范围。

“我们一遍又一遍地说:提供足以解决原告所称伤害的补救措施,并且不要再进一步,”他说。 但这起案件“似乎是将一场小诉讼转变为全国性立法会议的一个典型例子……FDA的规定或任何其他联邦政府的行动。”

我们同意,对于一种统计数据显示的药物来说,采取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比泰诺更安全,可在柜台购买。 因此,当最高法院于 2022 年推翻罗伊诉韦德案,将堕胎问题返回州立法机构时,听到一位投票支持保守派多数的法官的怀疑是令人鼓舞的。

也许最不祥的时刻出现在法官塞缪尔·阿利托 (Samuel A. Alito Jr.) 询问 FDA 在允许邮寄药品之前是否应该考虑《康斯托克法案》(Comstock Act) 的时候。 那 垂死的遗物 19世纪以来的道德法则th 世纪说任何与堕胎有关的东西都不能通过邮件发送。 但司法部已经表示,在大多数情况下邮寄可用于堕胎的药物是合法的。 法院应将《康斯托克法案》排除在审议之外。

即使对于一个一直反对堕胎的法院来说,这里的决定也应该是简单明了的。 此案与堕胎法无关。 这关系到 FDA 的决策权。 法官不应权衡如何开出任何药物,包括用于堕胎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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